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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光電工程系公開徵求系主任候選人,敬請查照轉知。

主 旨: 本校光電工程系公開徵求系主任候選人,敬請查照轉知。

說 明:
一、 本校光電工程系現任系主任任期將於民國112年7月31日屆滿,依據本校「系主任、所長遴選注意事項」及本校光電工程系「系主任遴選、連任及去職作業要點」辦理遴選新任系主任,爰特公開徵求系主任候選人。
二、 任期:自民國112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,共三年。
三、 候選人應具備下列資格:
   (一)具備副教授以上教師資格。
   (二)專長與本系教學及研究領域相符。
四、 候選人如為校外學者,須依本校專任教師聘任暨升等審查辦法之程序通過專任教師聘任;如需借調者,依教育部訂頒之教師借調處理原則規定辦理。
五、 申請人請於民國112年5月1日(星期一)前(以郵戳為憑)將個人詳細歷、最高學歷證書影本、現職及主要經歷證書影本、教師證書影本、著作目錄、及研究教學與治系理念等書面資料寄達:10608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一號(億光大樓635室)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光電工程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。
六、 本事未盡事宜,依本校「系主任、所長遴選注意事項」及本校光電工程「系主任遴選、連任及去職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七、 查詢方式:本校光電工程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
   (一)聯絡電話:(02)2771-2171轉4605
   (二)傳真:(02)87733216
   (三)E-mail:cslee@ntut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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