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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正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遴委會111年10月3日高科大工遴字第1115500003號函(諒達),請查照。

主 旨: 更正本遴委會111年10月3日高科大工遴字第1115500003號函(諒達),請查照。

說 明: 旨揭函文中之收件日期誤繕,更正為:受理期間:凡有意推薦者,自即日起至 111年11月3日(星期四)前(含)以掛號郵件(以郵戳日期為憑)或同日下午5時前書面送達本小組(以簽收時間為憑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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