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鳳學校財團法人吳鳳科技大學蔡宏榮教授奉教育部108年7月16日臺教技(二)字第1080103425號函核定為代理校長,自108年8月1日起接篆
主 旨: 吳鳳學校財團法人吳鳳科技大學蔡宏榮教授奉教育部108年7月16日臺教技(二)字第1080103425號函核定為代理校長,自108年8月1日起接篆視事,敬請查照並祈時賜教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