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宏奉教育部108年7月15日臺教人(二)字第1080098215號函同意為國立交通大學代理校長,自本(108)年8月1日起接篆視事,尚祈時賜教益,請查照。

主 旨: 信宏奉教育部108年7月15日臺教人(二)字第1080098215號函同意為國立交通大學代理校長,自本(108)年8月1日起接篆視事,尚祈時賜教益,請查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