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 旨: 本會辦理115年「弘道獎」、「資深優良教師暨模範教師」等選拔作業,敬請各校推薦辦理。
說 明:
一、 弘道獎:
依據「弘道獎」選拔辦法(如附件一),辦理全國傑出教師「弘道獎」選拔,被推薦人服務年資須滿20年以上,各校辦理推
薦作業時,詳填下列表件:
(一)填寫「弘道獎」推薦表(附件二)。
(二)填寫「弘道獎」選拔傑出事蹟表(附件三),佐證附件或編號(如:獎狀、期刊或著作書籍封面等)掃描為PDF檔。
(三)以上表件完成後(含佐證附件),掃描為PDF檔,除列印一份備文函寄本會外,另將檔案儲存至光碟或USB 隨身碟,一併隨函寄送本會審查(審查完畢將不另行退還,資料存會備查)。
(四)「弘道獎」推薦資料寄送地址:
251新北市淡水區淡金路四段499號中華民國私立教育事業協會收)。
二、 資深優良教師暨模範教師:
(一)依據「資深優良教師暨模範教師獎勵辦法」(附件四),辦理各獎項(至善獎40年、大仁獎35年、大智獎25年、大勇獎15年、模範教師)推薦作業,各校辦理本獎項推薦作業時,詳填「資深優良教師暨模範教師推薦表」(附件五)
(二)各校「資深優良教師暨模範教師」推薦表完成後(含經歷證件服務證明),掃描為PDF檔後,備文以電子郵件傳送本會(無須寄送紙本),本會電子郵件信箱:
a25093986@gmail.com,另,各校辦理薦報作業時須填具各獎項推薦送件總表(如附件六),隨電子檔一併寄送本會。
三、 以上各獎項薦報作業於115年7月23日(星期四)截止(逾時恕不受理),「弘道獎」推薦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。
四、 本年優良教師表揚大會,訂於9月下旬舉行,詳細活動訊息, 另行通知。
五、 本案聯絡人:
聯絡人:馬光南 行動電話:0920-390-515
六、 以上各附件表格請至本會網站:
http://www.privateschool.org.tw/「活動資訊」下載。